我对女巫的观念,一直以来都是那么几个。首先是JK罗琳笔下的巫师世界中,那些巫师。其中我觉得罗琳大大笔下的魔法带给大部分女生勇气,让她们敢于思考和面对很多事物,也为哈利波特系列增添一笔风采,更让印象非常的深刻且喜爱她的书。
第二种就是比较传统的恶魔契约说,即女巫和恶魔(魔鬼)契约得以使用魔鬼的法术。第三种是“相信心就是你的魔法”。第四种则是本质为炼金术师(参考一些炼金工坊相关的经营类游戏小说)而一般人不理解。
但这本书却给了我一个全新的思考方向,一个我一直没注意的关键——女巫诞生于人群之中。
我承认我最开始真的是抱着那种看魔幻小说的心态来看这本书。直到安娜的能力被男主进行能力分析,我才猛然醒转——这…不是普通的一本女巫小说。
“每一个女巫的能力都有它特有的用处”(大概这个意思,脑子不太好记不住QAQ)这句话让我想到了“天生我材必有用”也因为这句话,我首次被勾起猜测设定的心——猜测新出现的女巫在罗兰眼中所能带给他的用途。
从目前所提到的所有内容来看,在这个世界冗长的历史里,女巫的地位在罗兰的时代处在回升期的开始(回升源于罗兰)。而在女巫的巅峰时期,则是一个帝国的存在,女巫地位高于普通人。这是能够理解的,有能力的人地位更高。但不能否认是有弊病的,于是乎女巫帝国破灭。我不知道作者在这么写的时候有没有这个意图,但我的确感受到了历史的唏嘘。
唏嘘过后我却意识到一个问题——女巫源于人且高于人,却不能没有人。倘若没有了普通人,就不再会有女巫的诞生。且不论这略诡异的传承是各种原理,就从这点现象就可以看出女巫帝国将普通人的地位放置最底层的错误。而有了女巫帝国的对比,灰堡新王罗兰的政治思想——运用人民群众的力量造福社会,并带领国家走向平等。在贵族横行的时代,平等在不得理解的时代通过人民和科技的帮助得以伸张。人民那撼天的力量让我多少受到了震撼。
剧情也有着合理的情节和坎坷,同时多视角的描写让小说更流畅更具真实感。这些都让我久违地动了追书的心。
剧情合理,设定少见新颖等原因让我爱上了这本书,但不代表我要无视其中的问题。就像不遗余力的捧只会是捧杀,我这里也提一下目前所存在的我不能理解的部分。
首先是商人,在这种贵族横行的时代,商人地位相对低下我能理解,但那个时代的商人普遍有着比较敏锐的金钱嗅觉,大商人或许顾及政治,但我印象中根本没有出现过小行商。哪怕是在一些龙套角的生活日常中也没有更龙套的行商出现衬托无冬的繁华(罗兰:怕是你瞎)
其次是关于文明的设定,时至今日我任未知道那朵花…(罗兰:想被dang练ba枪zi吗)咳咳我是说那除魔鬼和人类之外的另一个文明的基本信息,以至于在我眼中神秘度位居第一。而在这个文明让我一脸懵逼的时候,罗兰的脑子里又多了个世界(青衣:请问陛下头有没有变大?停停停!当我没问!姐姐们我错了!!!!)这就让我成功进入了无我状态(雾)
设定上的一些小错误以及文笔上的一些不足并没有掩盖这本书的光芒,正如爱不是盲目而是理解。在对作者的理解之余希望作者童鞋能够好好珍惜自己的身体,倘若身体原因而TJ那……怕是安娜第一个不放过你…┐(´-`)┌
祝作者越写越好,为我们带来很多的精彩。(罗兰:就是让你快填坑!)
以上就是本次青衣书评的全部内容,老规矩不喜欢的请咬我或者右下再右上,喜欢的请允许我厚着脸皮蹭个关注和赞,我是青衣月泈,我们有缘再相见。(Aoha)
其实真的感谢萧鼎大哥,这本《诛仙》给所有喜欢它的人带来了快乐和幸福,虽然还有一缕哀愁,可是《诛仙》依然完成了我们这些《诛仙》迷们心里最纯美的爱情畅想。那些最美和最凄然的过往在《诛仙》里我一一看到,并感受到了。
很多时候,我真的期望,让这些美好的瞬间定格,妄想把世界放在我身边温暖的手心,想用瞬间来收藏住那个永恒。可是有些东西我们永远也抓不住。萧大侠抓不住,张小凡也抓不住。那红衣飘飘的美丽笑容、那白衣包裹的绝美身影、那水绿衣衫映着的温暖脸庞,小凡他一样也抓不住。一切都不如人意,一切又都是上天注定,我们凡人还能有怎样的心情去和上天抗争。在天地自然面前,我们是如此渺小而又卑微的人类啊,那些柔弱的感情能经得住什么诡异的考验和非人的折磨呢!只是悲哀会一直都留在那里,在那个叫着心灵的地方,永远挥之不去。
不过张小凡比兽神要好,最起码有个白衣飘飘的绝世美女爱慕他,还有个水绿衣衫的娇俏女子愿意为他而死。然而一切就在这绿衣女子为他牺牲这一刻开始改变。这个本是正道中人的平凡男子,没有绝对英俊的脸庞,没有摄人心魄的潇洒,他的所有一切都是那么的平凡。只是在这平凡中自有一股坚韧支撑这个平凡的躯体,在他的脸上有着淡淡的忧伤,他的顽强便来自这坚韧和忧伤。在那个叫碧瑶的绿衣女子为他档去那致命的一剑时,张小凡已经没有回头的选择了,他遁入了魔道,为正道中人所不齿。
其实这个世间那有什么正道邪道,就像张小凡说的,错的不是那些邪恶的法宝,而是人心,一切都是由人心来决定的。我不知道萧大哥在写出这句话的时候,心灵有没有受到震动,总之,那一刻我被感动了。所有的外力都不是我们退缩的理由和借口,正邪仅在一念之间。你看得到,我也看得到。只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愿意被古老传统的东西所骗,以为历史悠久的便是对的,便顶礼膜拜,多傻。小凡的一句:“什么正道?什么正义?你们从来都是骗我。我一生苦苦支撑,纵然受死也为他保守秘密,可是,我算什么……?”一切不过都是谎言。正义之中的道玄也会祭起诛仙剑,宁可错杀不可放过。这就是正义,我们曾经多傻的信奉着这同样无力的正义呢?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人类还是过于渺小和卑微、无力了。在种种天灾人祸面前,我们不过是一群可怜虫而已,除了受死,反抗已毫无意义。连上天都不能容忍绝世人物的出现,于是天刑出现了,是对付张小凡来的。在萧大哥散文风格的柔美笔锋下,那个叫张小凡的男人却实在太过悲惨,他们的爱情都太极端。狠狠的爱,然后悠悠的恨,没有希望,也看不到尽头。唯有那冰冷身体冒出的一缕薄烟,让人知道,曾经,还有一份爱有幸福的感觉。但却始终没有圆满的结局,他们爱得太辛苦,活得也太辛苦。
我不知道这样悲泣的爱恨是不是会让每个人伤怀,但我是真的感动了,感动得一塌糊涂。当我看到陆雪琪在七里峒的街头,用天邪剑划出那一道深深的痕迹。剑光如雪,伤了是谁的心?陆雪琪是要斩断自己的痴念,划下这道深痕,从此以后便要生死对诀了。为什么要爱得这么辛苦?陆雪琪绝望的离去,剩下张小凡孤独的站在那里,面对那道深痕许久许久,他终究还是没能跨过去。那个萧索的身影让我为之动容。我似乎是亲眼看到了那个貌似坚强的男子,原来是这么脆弱。爱,究竟要怎样才不会伤人?之后我哭了。先是默默的流泪,然后是大声痛哭,咬着嘴唇,压抑的哭着。那一刻我觉得我真的能够理解陆雪琪的绝望,还有张小凡的无奈。因为曾经,我也这般爱过,我也曾想情愿放弃一切,跟着那个我爱的人一起到天涯海角。可是,终究是不可能的。
在那个夜里,有微风吹过,我看着《诛仙》伤心了哭了几回,我不知道我究竟是在为谁哭泣。是为书中那些可怜人还是为自己曾经那段感情?我也不知,我只觉得很难过,非要哭一场,才能平息心中的郁闷。那些美好的情感,那些逝去的岁月,终究是再也不能回来了。可是《诛仙》却给了我又一次怀念和畅想美好时光的机会,在那里面我曾经的爱情仿佛又复活了,亦或是我理想中的爱情再一次闪现在我眼前。我细致的认真的感受着这一切,以至于到后来,《诛仙》里的每个字都能感动我。那些眼神,那些话语,都让我深深的陷在自己臆想的世界里。仿佛我也曾有过如这般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而我,宁愿做让张小凡爱着又无法割舍的碧瑶,因为碧瑶是那么的幸福。
如果一部小说让人看着惬意就已经是很不得了的事了。那么有一部小说不仅仅是让人看了惬意,还让人喜欢甚至迷恋,那就是功德无量了。无疑,《诛仙》就是这样。萧鼎大哥用清新脱俗的笔调,完成了我们每一个性情中人最好的想念。那情、那爱,在我看来,是那么的动人心魄。尽管最后也许会以最悲惨的结局收场,没有人会有幸福,张小凡或许会死。可是那其中的过程,他们追寻爱的过程,他们有绝望,有企盼,就已经满足了我所有对爱情的期望。那才是最真实的。结果,不过是个形式罢了。
或许我是个天生悲情的人,所以才会被《诛仙》感动。但我相信看过《诛仙》并且真正喜欢它的人,一定会有和我一样的感动和情怀。那些东西,是怎么也不会被世人遗忘,那些曾经是我们活着的最好的证明。《诛仙》刚好证明了这一点,我这么认为。(风。尘)
《修聊群》
原曲:《童话镇》
填词:痞子先生
听说苏氏阿七在磨刀
东方六在摧毁停车场
听说灵蝶疼爱羽柔子
公子海的人生好挫折
听说小音竹总长不大
药师他的发型很奇葩
听说豆豆痴迷着楚楚
蛇美人拿了心爱的大宝剑
只有心累的黄山知道
阿七是因为狂刀三浪的叫嚣
东方六不会控制自己
汽车加速冲云霄
总有一群潜藏在大都市里的修真者
沾染浓郁的尘世气息
却又与世界分隔
销声匿迹飞升羽化
又带着长生梦想去追
让所有很久很久以前
都了结命中注定的因果
听说白尊者被埋藏
云雀子那作死的欲望
听说松鼠住在白鲸路
海里有新建的大坟墓
听说宋木头作死很忙
狗头楼又被别人插上
听说有个大佬霸霸儒
阿十七总被壁咚的那黑幕
只有心累的黄山知道
白尊者总喜欢闭关的爱好
云雀子总习惯消耗生命
投进死亡的怀抱
总有一群潜藏在大都市里的修真者
沾染浓郁的尘世气息
却又与世界分隔
销声匿迹飞升羽化
又带着长生梦想去追
让所有很久很久以前
都了结命中注定的因果
总有一群潜藏在大都市里的修真者
做出了改变融入现世
又与俗世的一切不合
销声匿迹飞升羽化
又带着长生梦想去追
让所有很久很久以前
都了结命中注定的因果
又纠葛(生死裂空座)
那个楚人美居然可以查看猪脚的记忆,而且还变化成猪脚的爸妈,话说他们的世界背景不同吧?她就没能在猪脚记忆里发现点什么吗?。。。。。。。。。。。。。。。。。。。。。。。。。。。。。。。。。。。。。。。。。。。。。。。。。。。。。。。。。。。。。。。。。。。。。。(别碰她啊)
我认识作者,是个很漂亮的妹子哦。
才二十岁,还没交过男朋友,天天宅着。
写了一年多反人类了。
好吧,我来给她拉票了。
起点,推荐票有的没得都去投个。
免费的,天天都可以投。(小威彼岸藏)
特别喜欢的一款小说,更新非常非常的快,而且要找的小说大多数都可以在这里面找到,非常值得推荐呀!特别喜欢的一款小说,更新非常非常的快,而且要找的小说大多数都可以在这里面找到,非常值得推荐呀!(Samantha)
在写这篇文章之前,我翻看了关于《剑来》的一些评价,网文界的“吾之蜜糖彼之砒霜”定律可谓体现到了极致,但这并不妨碍我来聊聊它,甚至是以一个我认为更为合适的角度去写写我眼中的《剑来》。
01.于细微之处讲故事
我一直寄希望自己能够读懂《剑来》到底在讲一个怎样的故事,但却始终在故事的发展中迷失方向。唯一值得欣慰的便是我记下了那些深深触动我的地方,翻看之后一数竟有二十余处,只得感叹,果然我也是个文青啊。
事实上,在前一百多章我一直处在一种朦胧的状态,如果不是对总管抱有的一丝耐心,大概我也就弃了。
直到剑灵与老秀才相遇,开始回忆起为何选择陈平安时,那汩汩流淌的文字便开始萦绕在我心头。
“于是她有一天,闲来无事,总得找点事情做不是?便开始现出真身,悬停在廊桥底下的水面上,她一边梳理头,一边观水。
全是那个泥瓶巷少年的点点滴滴。
有伏线千里的幕后谋划,有市井巷弄的鸡毛蒜皮,有包藏祸心的善举,有无心之举的祸事,有家长里短有悲欢离合,有伤心有诚心,有人生有人死。
她觉得挺有意思,比看一群孩子打打杀杀、围殴一条小虫有意思多了。
比如屁大一个孩子,背着差不多有他大半人那么高的背篓,说是要去上山采药,然后还没上山,就哭得那叫一个惊天动地。
又比如孩子站在小板凳上,手拿锅铲碎碎念,今晚一定要烧一顿好吃的,不咸不淡刚刚好。
还比如那个跑着离开糖葫芦摊的孩子,一边跑一边流口水,只能努力想象着小时候尝过的滋味。
最后比如那个孩子为了活下去,大中午都在溪水深处钓鱼,全然不知神仙难钓中午鱼的道理,晒得比黑炭还黑。”
前一百章的朦胧开始有一丝光亮透出。
再之后就是老秀才对着陈平安说的那句话:
老人又自顾自笑眯眯说道:“少年的肩膀,就该这样才对嘛,什么家国仇恨,浩然正气的,都不要急,先挑起清风明月、杨柳依依和草长莺飞,少年郎的肩头,本就应当满是美好的事物啊。”
这样的段落便一一被我记下,成为了我反复翻看的内容。
读《剑来》有人喜欢那些道理,喜欢那些云山雾罩的机锋,而我恰恰喜欢这些细微处所所讲述的故事。
在我想来,《剑来》应该是个大故事,即使已经数百万字了,却依然还有层层面纱未被揭开。但《剑来》更是一个小故事,一个小小少年的成长小故事。
我时常会想,我们看小说到底在看什么?有人为了开心,有人为了爽快,还有人为了打发时间,而我则是为了看到那些我的生活所无法带给我的故事和阅历。
02.于大设定下讲道理
熟悉十一的书友们可能会知道,十一有个习惯就是喜欢去揣摩作者的设定和故事走向。于是在读本书的时候,我便一直试图去做一个完整的分析。
我看到了孟子荀子的“三四之争”,便以为这是一个儒教的派系斗争。
我看到了崔瀺与大骊,以为这是关于秦与法家的故事。
后来又看到了陆沉的真实身份、看到了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看到了佛教戏份的逐渐增多,乃至于兵家、阴阳家、小说家、商家等等的出现。
我才意识到《剑来》的设定可能是一场关于儒释道三家的道争,期间又穿插着春秋百家的小道。
百家争鸣自春秋战国而起,之后儒释道三家分时间先后的逐渐成为主角,其中儒家还经历了程朱理学、心学的迭代,而百家中法家、兵家、小说家、阴阳家乃至商家都是在后世中较为出彩的流派。
而通过以上思路简单的与本书的脉络进行印证,不难发现陈平安的成长轨迹便是一条以儒道释的出场顺序为主要时间线,继而受三教影响,逐渐找到己身之道的故事。
法家、兵家、小说家、阴阳家、商家穿插其中不但占据了一定的戏份也与时间线有了一定的重合,特别是法家,按照其历史地位,崔瀺其人应该还有十分重要的戏份存在。
当然,以上更多的还是出于我的推测,所以别太相信(笑)
但毋庸置疑,《剑来》的故事够长,设定也够大。但总管为何要穷尽笔力去写这样一个故事?
为了讲道理。
讲那些在当今这个儒释道三家逐渐融合式微的社会下人人都应该明白的道理。
03.于多世界中写不同的人物
其实在十一看来,一部小说中地图的转换不宜过于频繁,但总管在本书中却毫不顾忌,甚至可以说是大开大合。
从阅读体验上来说,其实给我的感觉并不好,虽然主角似乎在不断的走路看风景,但却始终难以让我有太多的代入感。
好在走过了那么多世界,这一路上遇到的人都是有趣的,甚至可以说是有灵魂的。
出场人物中,不论是用足笔墨的齐静春、阿良、宋集薪、崔瀺、李宝瓶、陆台等人还是惊鸿一瞥的李二、郑大风、左右、范二、李希圣、刘灞桥等等都表现的异常丰满和富有灵魂。
于是,那些地图转换间的生硬和不爽在人物和故事相得益彰的表现下竟是成了细枝末节。
想来这便是笔力深厚的魅力所在。
好了,其实以上都是读此书时的一些感想,算不得书评,更不是推书,况且以总管的名气,喜欢的自然早已入坑,不喜欢的自然也不在少数。
惟愿平淡生活中有更多值得品味的故事和足够精彩的人物不断被创造、被发现。(小说拾遗)
对历史的偏好,因此多年读书基本只看历史或军事题材一类。可说凡历史名家的作品大都拜读过,三戒大师自然是其中一位。
网络文学从诞生之日到今日,从萌芽到如今“百花齐放”,请原谅我用了“”号,确实是百花盛开中也是杂草丛生,各种小白文各种恶俗文字缕见不鲜,当然三戒大师不在此列。
虽说架空小说大都架构一致,无非一部复兴史。但也正因如此,很难跳出文笔雷同的巢穴,有创新者大开金手指,有改革派大刀阔斧臆造历史,但效果往往适得其反。但三戒的文字可称优雅从容一派,虽说亦有诙谐之处,但总不致让人觉得突厄。对人物的塑造也是个性各异,栩栩如生。同时对历史典故史实的了解也是比较扎实的,对时代背景的了解使得作者能够在故事构造合乎逻辑思维。同时对心态的描写也是三戒的强项,细腻独到,各种人物让你感觉鲜明,而不是像大多数平庸作者要么脸谱化要么面目模糊。
再有,就是作者的文字功底了,我觉得一个作家,你就必须会游戏文字,不然你凭什么当着这个名号?三戒的国学功底还是很深厚的,包括对八股取士的诠释和当时文人士林的风气描写都相当准确。尤其欣赏的是他的全局掌控力,所写的东西都合乎那个年代。譬如在那个时代思想都被禁锢的年代,思想改变是很难接受的,作者没有异想天开的大刀落下,而是谨小慎微的扭转局势,是对时代的负责,是对作品的负责,更是对读者的负责,这点从沈拙言的身上都可以折射出来。相比那些动不动就是打倒皇帝做皇帝的故事,立意可谓高出许多。
但是纵观整个网络文学,各位大神似乎都有个瓶颈,以三本书为界限,或多或少都会出现一些问题,要么千书一面。就是有大神打破固往思路尝试新笔法也效果极差,而且往往开局良好,但最后结尾虽不能说惨不忍睹但明显质量不高,譬如月关大神的夜天子,看得出月月想跳出固有思维,打造一个特殊时段特殊地域的特殊角色,叶小天这个形象也与他过往角色的人设有所区别,但也许是少了穿越这个支撑点,人物思想就有了一定的框架,因此出彩就相当不好写。加上后期的逻辑关系上硬伤太多,结尾非常突厄。我理解为没有核,因为人物的局限性,不可能有过大的格局观,最大结果也就自家的一亩三分土皇帝,写到最后自然是平淡无奇。不过月关还是很有原则,没有瞎编乱造出一个超人土司来。
言归正传来说大官人,看的出来三戒大师写这本书也是考虑的比较多的,可能他也意识到了新作要有一个突破点,于是乎他改变了以往恬淡的氛围,在这本书里冲突双方的交火变成了肉搏战,而不是以往的勾心斗角运筹帷幄。同时为了制造出这种情况产生所必需的元素,对人物设定来了次大胆的尝试。
譬如永乐大帝,能称大帝者必不平凡,朱棣的丰功伟业和起家史想必大家都知道,也就不再赘述。作者把他写成刚愎自用残暴多疑也无可厚非,毕竟每人都有自己的理解,有人说丑化这我是不同意的。但是为了渲染王贤和朱棣之间矛盾,硬生生的创造出汉王丧于王之手的梗太过生硬,在逻辑上说不过去似乎。但最为突出的我认为还是太孙的描写,从最初的兄弟情深到最后的反目成仇,这样的设定可以有,但是书中交待的反转原因太薄弱牵强,感觉前后对比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相比之下还是对太子的塑造比较喜欢,一改懦弱无能的历史形象,而是绵里藏针心思深沉,这也比较符合皇家的心理状态。
朱棣代表的是皇权,而王贤代表的是新生力量,在过往的书里,这种新生力量和皇权的对抗是隐晦的,温和的,有一种水滴穿石的坚忍。但三戒或许是厌倦了这样的设定,在大官人里这种矛盾被无限放大了,说的通俗一点就是撕破脸皮赤膊上阵了。这样的创新其实不错,可书也就是在这一刻起突然变得黏腻不堪,没有了上半部分的轻盈飘逸,文字艰涩进展难熬。我想这是三戒的烦恼,作者不屑把王贤写成新一代皇帝,不但俗套而且不合乎三戒严谨的写作风格。那个年代,弑君、篡位是世俗绝不能容忍的底线,王贤若敢如此灭亡不远。但如何处理好王贤和朱明的矛盾所在无疑是困难重重。
所以,更新突然变慢也在情理之中,这是读者的不幸,也是幸运,毕竟三戒没有把写作变成码字,想必他也在苦苦追寻合理的情节和结果,而不是敷衍了事的写一堆意淫文字来补他自己给自己挖的坑,就凭这点,大神称号犹在……
最后愿三戒能突破自己,给大家带来更好的作品。(王東木木木)
看看书评各种什么智商流,什么神作之类的……我都不屑说!
强行秀智商,看得我尴尬证都犯了。就唐劫一声吼,顾长青愣是强找四个理由……作者你够了!
这是修仙,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就猪脚这圣母婊性格死八百回都够了,猪脚你怎么不立誓开个福利院呐!(预言·黑色乌鸦、)
这篇小说我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就是我最喜欢的那种小说,就是“有空间然后发家致富”的文文,但是越到后面我觉得看的心情也不一样了,文中男主有这种特异功能,还到处去和别人说。如果在现实世界的话,有这种功能是马上上实验台的节奏啊!其实我们看这种有空间的文,就是因为我们没有,我们都向往,就是我们经常说的“物以稀为贵”,然而作者把小说写的好像每个人人手一个空间,我就觉得不那么吸引人了,所以我决定弃文~
我说这些也只是我的个人观点而已,只是觉得作者这样写吸引不到我而已!(呦呵~)
看评论挺好的,自己看了十几章到进游戏看不下去了……这写的是个啥?毫无逻辑……弃书走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雷精灵)
喜欢这小说 我经常看这类似的小说 每天晚上熬夜看 我也是疯了 眼睛都在抗议 困 也想看 打盹了(💋shot一SEO捻一SEO👣)
可以说仙逆这本书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也可以说是引领我进小说世界的使者,小说故事情节衔接连贯,主角王林开始为了报父母之仇而刻苦修炼,之后为了救活自己的妻子一步步从一个小小的修炼者成长到了仙罡大陆第一人,最终复活了自己的妻子,作者把主角塑造成一个天煞孤星,克父母克妻子,没有朋友,但也就是这样,才体现出主角王林对亲情和友情的一种态度。仙逆这本小说,其中的一些情节,也是写的特别好,这次就只说一处吧,王林来到仙罡大陆,并来到古族,准备和师尊玄罗一起守护古族,但是皇尊的一场婚礼正式激怒了王林,原来皇尊要迎娶的皇后身体内有王林妻子的一缕魂魄,王林开始大开杀戒,但是师尊守护者的身份却让王林很犹豫,但是皇尊的种种言语做法让王林再也忍不住心中的杀意,但为了不让师尊背负上弑君的罪名,王林只能以自己身死一次来断绝自己与师尊的师徒关系。我当时在看到这的时候,不禁留下了眼泪,在看到王林冲冠一怒为红颜,独自一人杀上皇宫的时候,仿佛自己化身成了主角,作者能把小说写的读者在看的时候能身临其境,这就是一本成功的小说,小说情节热血沸腾,跌宕起伏,值得一看,在这,我建议大家想看的可以看一看,这是一本很好的小说!(迷失者)
第二次写书评了,第一次也是写给《宠魅》(有兴趣的可以看一下),这次重看了又忍不住写书评。
这本书我已经看了七八遍,除了第一次,其余几次都是看重点,但这次在书架看到它,生出了从头看到尾的念头。
记得当初是在百度小说的排行榜上看到它,当时觉得书名和简介都挺有趣的,就打算看看。没想到,从此就掉进了一个名叫“宠魅”的坑里出不来了。看了这么多小说,《宠魅》是唯一一本让我看了这么多次仍会哭出来的小说。泪点有3个,战也在万蜈深渊中的不屈意志,墨也的生存法则;黄泉之路上的夜,心中的王,是不朽;为了楚暮而重入轮回的莫邪。不知大家还有印象否?
雨娑
善恶女王
白魇魔
幽灵龙
冰空精灵(凝)
魔树战士
夜之雷梦兽(夜)
墨也(战也)
月光狐——邪焰六尾炎狐——冕焰之九尾炎狐——七罪狐之堕落炎君——幽冥狐尊-紫帝——轮回之狐(莫邪)
鬼穹君王
缚风灵(秦)
青蛰龙
亡梦
黄泉(祸)
再一次看宠魅,发现了以前没发现的东西,鱼大在作者的话里说过:“宠魅写的是生命,不仅仅是练功升级流小说”,我想,也许正因为写的是生命,所以宠魅能这么受欢迎吧。看完宠魅喜欢上了召唤流小说,但没有一本勾起我看下去的欲望。宠魅的魅力真的很大,召唤流的唯一神作啊😱希望鱼大的身体快好起来,期待新作品~~
好啦,杂七杂八写了许多,自己也觉得挺啰嗦的⊙▽⊙
希望有喜欢宠魅的亲们在评论处写下宠魅中自己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把每句话串联起来,构成了宠魅(寂寞●浅唱)
如题。。。。。。。。。。。。。。。。。。。。。。。。。。。。。,,,,,,,,,,。。。。。。。。。。。。。。。。。。。。。。。。。。。。。。。。。。。。。。。。。。。。。。。。(绫波)
烟雨江南的分水岭,后面的罪恶之城直接放弃,永夜君王追不动了,作者前几本小说因为类型和主角设定问题,楼主也没看,只要本书楼主比较喜欢,主要原因是主角的设定性格我很喜欢,苏和间客中的许乐是我目前最喜欢的两个主角,因为他们都不是高智商,也不是脑残,他们都有超人的能力,但yuanw只是平凡的过一生,但因为他们不平凡的出生和能力,被命运影响,推动的选择了自己的道路,说实话,楼主现在书荒主要原因就是对小说主角要求问题,现在的小说主角我连骂的心情都没有,主角可以开挂可以很厉害,但我不喜欢装逼和动不动就逆天,因为这是只有小学生心理才有的。楼主牢骚也完了,大家可以试试,轻喷(化蝶成茧)
这是我第一次看玄幻小说,第一次看的很新奇,感觉很好看。但之后又看了很多玄幻小说,在回来看的时候就有点尴尬……不过这部小说里女主光环太大了,只靠契约兽兽就能提高实力,晋级跟喝水一样,那个女主忽然清醒,家人就不怀疑,还有剧情狗血,套路老套。(这只是个人意见,不过也有可能最近看快穿文看多了,导致看女主有点不顺眼。)(阡陌音)
夜以将至,明月渐起。
这是个精彩的故事。
这是一本讲述一个名为宁缺的地球人穿越到异世界的故事,主角用地球上先进的科技带这个落后的修仙世界成功走上一条不归路……
说错了,是来自地球的主角穿越到异世界的一个废柴少爷身上,倍受侮辱,随后喊出莫欺少年穷……?
开玩笑开玩笑,以上套路都是个人脑补,不可当真。
那便说说这本书,主角名宁缺,一位穿越者。宁缺穿越到一个小孩的身上,即为……生而知之之人?
总之,他的身份是宣威将军府二门房林涛及其妻李三娘之子,不懂?没关系,我也不懂,反正我也是百度上复制粘贴这种事我会告诉你们吗?!
好吧其实就是一个门房的儿子,他想的不是努力修炼完成主角日常逆天任务,或者抄诗抄文成为一代小神童,他只是想默默的在异世界混吃等死,事实上他也是这么做的,可奈何老天(作者)没良心啊,于是将军府被屠,他最后用将军府的少爷作为诱饵,成功逃出那场灾难,随后,便是复仇。
听上去套路还是老套?事实上并没有那么老套,作者没有在主角刚穿越时开始描写,而是选择从青年宁缺开始故事,然后逐渐说明主角的目的,这倒也是一个看点。(我好像剧透了?)
这本书当然不是只是描写主角复仇的故事,也不是主角成神之路。说起来倒也是有趣,这本书与其说是主角的故事,不如说:这是天下人的故事。
简单点,这像是一本群像剧,每个人物都非常具有个性,人物个性鲜明独特,极其具有魅力,这应该是作者一贯的特点。
这倒让我想起了另一部群像小说《全职高手》。
但不同的是,事实上许多读者的读后感便是:配角令人记忆深刻,主角毫无亮点。
这倒也算是一个缺点,本书每个配角的经历都可以自成一书,而且是会大红大紫的那种。所以可能便导致这个没什么亮点的主角变得有些暗淡无光了。
其次,文风和故事也有点意思,我觉得是压抑的。全书中就前期有点日常,显得极其美好,不过还是不能掩饰这个事实,这个文风配上这个故事,让我在读到后期时有种压抑的感觉,或者按照其他书评说的,拧巴。
这里可以说一下,我前面说过,这本书的故事不是复仇,也不是成神,这不是关于主角一个人的故事,这是关于这个世界的故事,绝不仅仅写这主角一人。
街道古巷里的圣人,贩酒卖肉的武夫,痴心求道的女子,持理护犊的君子,以人逆天,此身为月的……等等等等,这些皆是这本书里所具有的,正是这样这个故事如此精彩,才会显得如此……悲壮吧。
这是个缺点,当然,因人而异,你要是喜欢,那便是优点。
其次这本书的情感处理的并不怎么好,就像大部分书友一样,他们并不觉得主角最后选择的是爱情,仅仅只是作者的想法,所以将亲情强行变成了爱情,这其实不是一个很好选择,作者即使要按自己是想法,那也应该去设置一个亲情到爱情的转变,做一个处理,让情节看上去不那么生硬。
当然你说“对于本书作者那不是正常操作吗”那我无法反驳。
这里列出一些那些精彩的“伪主角”的一个描述。
叶苏:知守观行走天下之人,圣人之人。
唐:魔教行走天下之人,正道之人。
七念:佛教行走天下之人,外道之人。
轲浩然:书院小师叔,修浩然正气之人。
李慢慢:书院大师兄,谦谦君子。
君陌:书院二师兄,傲气君子。
柳白:上任剑阁之主,此生不敬人,不畏人,唯一生俯首拜夫子。
夫子:书院院长,天不生夫子,万古如长夜。
嗯。描述就是这么简单,书中还有很多极其精彩的人物还需要你们自己去观看一番,我这里说的如此简陋你们也不理解,那么请翻开这本书,欣赏这精彩的故事。(白树一)
喜欢有姝的性格 直率单纯却不蠢不圣母 喜欢长夜那一眼就是一辈子的感觉 无论何时都有彼此😘 书呆的一贯风格,依然被苏的不要不要的,书呆最大的特点就是虽然文苏,但不会让你觉得:啊!怎么这样?这文怎么看得下去?她不会给你这种感觉,只会让你觉得:这文看着真爽!我去,好久没看过这种让人感觉轻松的文了!(于姬)